“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我是解放区法院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7月13日,解放区法院民二庭干警小王,耐心地在网上回复一位咨询离婚程序的当事人陈某。
解放法院充分发挥网络在审判职能和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选拔10余名思想素质高、熟悉网络司法宣传的青年干警和信息宣传员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开通微博、博客、腾讯QQ群等方式,宣传司法理念,用身边的案例,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 自组建青年网络文明传播服务队以来,解放法院强化审判工作的网络新平台,共开通网络博客、微博22个,发表博客、微博、评论等500余篇,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纷争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