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铁肩担道义 似水柔情护天平
——解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文
作者:解放区人民法院 郑连生
有人说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她——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庭长,一位普通的人民法官,却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心爱的审判事业,她就是解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的庭长张文。提起张文同志,熟悉她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她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所称道。
从1987年进入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张文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始终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本着依法、高效的工作原则,本着不讲困难,只讲奉献的工作精神,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的工作特点,顺利办结了一件又一件疑难案件,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她曾多次被上级部门授予“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青年突击手”、“十佳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并连续五年被评为“超百案能手”。在她的带领下,民一庭全体同志齐心合力,努力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不仅连年被评为全院先进业务庭室,2007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民政部等部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被省高院和济南军区联合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 坚持“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高度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张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合法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她认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审理不能死板的局限于法律条文,而应结合弱势群体特殊的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定纷止争,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在某(集团)疗养院诉薛某要求终止代养协议一案中,被告薛某的父亲因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痴呆,薛某将父亲送到某(集团)疗养院代养,双方签定代养协议书并约定:疗养院同意收薛某父亲住院食宿,薛某每月支付代养费用430元。然而一年后薛某再也没有支付过代养费用,疗养院因无法找到被告下落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双方签订的代养协议,并由被告补交拖欠的代养费用。在了解案情后,张文认为:如果本案简单的适用法律进行判决,薛某父亲今后的生活问题成为障碍,将其不负责任的推向社会也必然为社会的增加不和谐音符。于是她结合本案主审法官在庭下经多方努力寻找,终于找到了被告薛某及老人的其他赡养人,但被告多次拒绝调解,于是张文同志不辞辛苦,多次上门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就这样她前前后后做了几十次的说服工作,终于感动了被告。被告说:“我从没见过这样又耐心又不怕辛苦劳累的法官,并且还是个女法官,就冲你这种精神,拖欠的钱我交!”就这样案件的解决终于有了眉目。在老人的生活有了切实保障之后,合议庭随即对本案做出了判决,使生病的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张文正是将女性独有的周到、细致运用到案件审理过程之中,才使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审判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
在积极做好老、幼、病、残、妇维权工作的同时,她还深入军营,了解军情,并和人武部门结合,定期到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了更好地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她还向院党组建议在自己庭室设置维护军人利益法庭,为军人及其家属解除后顾之忧,撑起法律保护伞。在一次审理涉军离婚案件中,被告为现役军人且在外市服役,为了使这名军人安心服役,她以女人特有的胸怀和细心,多次找到女方做调解工作,也不知道吃了多少次闭门羹,但是她从不灰心气馁,最后在她执着精神的感化下,女方同意撤诉。再如胡某诉赵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案,被告赵某系驻陕西省某部队军官,因工作关系一直没有时间回焦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张文通过和被告所在部队政治处联系后得知该部队系野战部队有战备任务,便将该情况告知原告取得了原告的理解。后通过不断的联系得知被告出差途经焦作时,她立即组成合议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但由于双方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分歧较大,使得调解工作难以进行,面对此情况合议庭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充分利用集体智慧,利用法、理、情,结合“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疏导。向原告详细讲解了关于军婚案件的法律特别规定,并且从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角度进行了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在被告未提出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原告同意支付被告五万元并当天予以支付。案件调解结案后,被告所在部队政治处专程寄来感谢信,感谢她和合议庭对部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充分发挥民事调解职能,精心构建和谐调解,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张文充分认识到,做为一名负责任的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自身和谐理念,摒弃“一判了之,出手即可”的本位主义结案意识,努力培养“案结要事了,案后要负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做到以民事审判的小和谐构建整个社会大和谐,通过民事审判服务社会大局。
为此,她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转变司法观念,从落实司法为民的高度,对民事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她在传统的“人文关怀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请进来、走出去调解法”、“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结合案例调解法”等传统调解方法的基础上,还针对解放区属于老城区人口密集、属于商业繁华地带等特点,总结出“对症调解法”、“巧借‘关系人’调解法”、“集体‘会诊’调解法”等特色调解经验。连续三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调解率都在70%以上,在2006年中她的调撤率更高达80%,被评为全市调解能手。
做为一庭之长,除了做好自身的调解工作外,她还积极和全庭干警一起认真研究调解方案,并多次强调大家要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针对个别法官易急躁、怕麻烦,不愿进行调解的思想,张文以庭务会的形式专题讨论个案的调解思路,对疑难案件的调解进行集体“会诊”和“攻关”,充分发挥广大法官的经验和智慧,精心拟订调解方案,切实做到调解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程,使大部分民事纠纷得以顺利调解并及时履行。
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张文常说,“如果我们一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于是她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她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开庭,晚上还要查阅案卷、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每当她去办公室加班时,孩子总是在身后追着要妈妈,恳请妈妈能在家陪着她。望着孩子充满泪水和期盼的眼睛,她心里非常难过,但为了工作,她每天仍是早上班晚下班,有时加班到深夜,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逐日凸现,因此法院受理的集团诉讼案件、疑难案件较多。为了妥善解决好集团诉讼案件、疑难案件,张文对每一起案件认真研究,制订审理方案,经常是深夜才能回家。为了取得家人的支持,她经常对丈夫和孩子说的一句话是:忙完这段时间就不忙了。可是谁又知道这一忙就没有尽头。身为一名妻子、一位母亲,她又何尝不愿意陪着家人,过着轻闲安定的生活呢,可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这工作我不干谁干呢?”在今年审理的某村土地补偿款纠纷一案中,原告村民人数多,且涉及面广,审理不好极容易引起涉诉上访,威胁社会稳定。为了这起集团诉讼案件,她和全庭干警一起认真研究案情,仔细调查了解相关证据,并及时向院党组和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情况。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提高工作效率,张文在院里一住就是一星期,饿了吃包方便面,困了躺在床上休息一会,仔细分析案件,细心查看卷宗,全面思考对策,在不到一个星期她就拿出了几套可行性方案。最后在区委政法委及院党组的协调和支持下,使该起案件顺利审结。同时对于越级上访事件,张文同志在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服从院里安排,对上访老户进行稳控,不时的通过走访和电话联络,作其思想工作,劝告他们走正常的程序进行反映情况,由于措施得力,她分包的上访老户中没有出现一起越级上访现象,为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强廉政自律意识,提高反腐自觉性。
廉洁自律,是一名法官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张文更是把廉政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法官的廉洁自律来提高案件的质量,杜绝违法办案。为了做一名廉洁的法官,她自觉学习纪委会议精神及上级部门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了抵御腐败侵蚀的免疫能力,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法院干警“八不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廉政规章,做到了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不让当事人为自己办私事,依法秉公办案,同时也严格要求家人不替别人说情,不接受别人钱财,不干预自己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做到了从各个方面堵住腐败的源头。
身为一名庭长,她还教育全庭室干警在工作中讲原则、讲法律,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一次,在张文办理的另一起人身侵权案件中,她在办公室发现自己口袋里不知何时多了五千元钱,原来是被告人律师乘其不备放进去的,在弄清了事情原委后,她多次要求该律师拿走钱,但这名律师来回推诿,最后她厉声呵斥,对这名律师说如果不拿回去,就去举报,最终顺利退回了五千元钱,该律师还当面向张文赔礼道歉。她就是凭着这种严于律己、从我做起的精神,感化着身边的每一位同事和当事人,用清正廉洁的个人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形象。
荣誉背后凝结着的却是张文太多的付出与奉献,作为一名中年女性,她同样承担着家庭的重担。为了照顾好体弱的婆婆又不耽误正常工作,她常常要早起一、二个小时来安置家务,中午、晚上带着儿子加班也成为她的家常便饭。然而,困难并未减少张文对工作的热情,她深深感受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必须有高标准的法官素质,为此她不断进修法律知识,坚持学以致用。
在全国法院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中,她更是身先士卒,处处发挥模范党员带头作用,对于学习她没有停留于读书、看报、写心得,而是积极投身于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运用在审判实践,默默为辖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心向天平,追求公正,是奉献在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张文永恒的奋斗目标。她坚守“执法为民”,以保障人民合法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她追求“公平正义”,追求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统一;她坚持“服务大局”,不仅仅做居中的裁判者,而是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为社会做好服务。她说:“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最大的幸福和快乐。”